:::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450號台灣資料科學股份有限公司,卓瑩鎗,范姜中岑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立112年度訴字第245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台灣資料科學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卓
瑩鎗、被告范姜中岑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
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450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22日上午9時50分
,在本院第29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王文心
- 發布日期:112-06-06
- 更新日期:112-06-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