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小字第002261號管榮貴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惠112年度北小字第226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管榮貴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112年度北小字第2261號原告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與被告管榮貴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
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
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上午9時30
分在本庭第1法庭(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6巷1號)開言
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官逸嫻
股 別:惠股
- 發布日期:112-06-01
- 更新日期:112-06-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