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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000261號相對人陳惠美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樹112年度聲字第261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陳惠美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聲字第261號回饋金准予強制執行事件,本
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陳惠美得
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何嘉倫
股 別:樹股
- 發布日期:112-11-14
- 更新日期:112-11-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