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000261號相對人陳惠美之裁定正本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樹112年度聲字第261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陳惠美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聲字第261號回饋金准予強制執行事件,本
      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陳惠美得
      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何嘉倫

股       別:樹股

  • 發布日期:112-11-14
  • 更新日期:112-11-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