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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5448號**施世宏等向民事庭陳報名冊,李增昌,施世宏/楊婷雅,黃雨煙即黃麗華,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樹111年度訴字第544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雨煙即黃麗華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5448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黃雨煙即黃
麗華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何嘉倫
股別:樹股
- 發布日期:112-05-31
- 更新日期:112-05-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