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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555號劉織如(劉耀漢、胡琇瑩之繼承人)、劉維如(劉耀漢、胡琇瑩之繼承人)、劉綺如(劉耀漢、胡琇瑩之繼承人)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26 日
發文字號:(112)存智字第 555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555號提存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辛股與受取權人劉毅然(劉耀漢、胡琇瑩之繼承人)等五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404,644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劉織如(劉耀漢、胡琇瑩之繼承人)、劉維如(劉耀漢、胡琇瑩之繼承人)、劉綺如(劉耀漢、胡琇瑩之繼承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05-26
- 更新日期:112-05-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