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6393號陳憶貞(CHEN, I-CHEN)之提存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104)存智字第 6393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4年度存字第6393號提存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代股法官與受取權人陳憶貞(CHEN, I-CHEN)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630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05-23
  • 更新日期:112-05-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