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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金字第28號被告頤兆實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慧光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樹110年度金字第2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頤兆實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慧光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金字第2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頤兆實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慧光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何嘉倫
股別:樹股
- 發布日期:112-05-22
- 更新日期:112-05-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