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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780號林麗貞之拍賣通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卯字第17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麗貞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780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凱弘(即王正雄之限定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卯股書記官王盈淳
股 別:卯股
- 發布日期:112-05-05
- 更新日期:112-05-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