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606號被告西谷晃司(NISHIGAYA KOJI)之原告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之陳報㈥狀繕本及陳報㈦狀繕本各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山110年度訴字第3606號
主旨:公示送達原告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之陳報㈥狀繕本及陳報㈦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3606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陳報㈥狀繕本及陳報㈦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西谷晃司(NISHIGAYA KOJI)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吳芳玉
股 別:山股
- 發布日期:112-05-03
- 更新日期:112-05-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