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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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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202號王玉婷之上訴及抗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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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宏111年度勞訴字第202號
主旨:公示送達原告王玉婷之上訴及抗告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勞訴字第202號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本院依職權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上訴及抗告通知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王玉婷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程省翰
 

  • 發布日期:112-04-21
  • 更新日期:112-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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