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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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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7914號張重文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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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辰字第10791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重文之查封登記函1件、詢價通知1件、拍賣通知3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7914號債權人張重正與債務人張重遠、張重邦、張重成、張重文間分割共有物等(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辰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4-21
  • 更新日期:112-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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