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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32709號葉謝明珠之執行處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木字第1327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謝明珠之執行處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32709號債權人台灣嘉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葉謝明珠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木股書記官
股 別:木股
- 發布日期:112-04-19
- 更新日期:112-04-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