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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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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06655號李陳和惠(LEE CHEN,HO-HUEI)、林洋文、郭家隆、林淑英、林忠正、伊藤靜枝、松島美貴子、吉野由樹子、林玲瑋、林惠瑛即周林惠瑛(LIN, HUEI-YING)之通知函(檢送計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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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9司執獲字第10665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陳和惠(LEE CHEN,HO-HUEI)、林洋文、郭家隆、林淑英、林忠正、伊藤靜枝、松島美貴子、吉野由樹子、林玲瑋、林惠瑛即周林惠瑛之通知函(檢送計算書)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06655號債權人周玉雲等與債務人李陳和惠(LEE CHEN,HO-HUEI)等五十一人間分割共有物(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獲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4-12
  • 更新日期:112-04-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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