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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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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1426號楊大弘之判決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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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樹105年度重訴字第142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大弘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5年度重訴字第1426號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楊大弘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何嘉倫
股別:樹股

  • 發布日期:112-04-07
  • 更新日期:112-04-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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