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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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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1426號被告金趙淮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鐛淞之判決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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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樹105年度重訴字第1426號
主旨:公示送達之被告金趙淮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鐛淞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5年度重訴字第1426號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金趙淮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鐛淞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何嘉倫

股別:樹股

  • 發布日期:112-04-07
  • 更新日期:112-04-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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