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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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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0721號周令維、盧之瑩、張靚平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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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令維、盧之瑩、張靚平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3月28日111年北金職四字73號拍賣通知乙件。(拍賣時間:112年6月14日上午11時整,拍賣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0721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賴玉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李佳儒
 

  • 發布日期:112-04-06
  • 更新日期:112-04-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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