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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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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0251號胡張鳳珠即張武全之繼承人、張淑卿即張福來之繼承人、施朱娟即張性賢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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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火字第110251號
主旨:公示送達債務人胡張鳳珠即張武全之繼承人、張淑卿即張福來之繼承人、施朱娟即張性賢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3月27日112北金職七字第18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2年6月14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0251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家溱(原名:張淑眞)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火股書記官范國豪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2-03-29
  • 更新日期:112-03-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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