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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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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字第22號日商豐臣商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西園寺 優真(SAIONJI YUMA)之開庭通知書、起訴狀繕本、民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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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星112年度勞簡字第2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日商豐臣商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西園寺 優真(SAIONJI YUMA)之起訴狀繕本、民事庭通知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勞簡字第22號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依職權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民事庭通知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上午9時40分,在台北簡易第五法庭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林祐均
 

  • 發布日期:112-03-23
  • 更新日期:112-03-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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