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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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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保險字第96號翁毓庭即WENG IVY、WENG EVAN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陳述意見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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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宏109年度保險字第96號
主旨:公示送達追加被告翁毓庭即WENG IVY、追加被告WENG EVAN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陳述意見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保險字第96號收取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事件,本院依職權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陳述意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追加被告翁毓庭即WENG IVY、追加被告WENG EVAN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程省翰
 

  • 發布日期:112-03-20
  • 更新日期:112-03-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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