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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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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5280號周勇平、周玉璽(即周進祿、周明輝之繼承人)、陳家語(CHEN, CHIA-YU)(即周進祿、陳周美雪、陳水木之繼承人)、周水清之繼承人等、江木生之繼承人等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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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佳字第352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勇平、周玉璽(即周進祿、周明輝之繼承人)、陳家語(CHEN, CHIA-YU)(即周進祿、陳周美雪、陳水木之繼承人)、周水清之繼承人等、江木生之繼承人等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5280號債權人瑞陞復興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江麗美間代位分割共有物(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佳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3-17
  • 更新日期:112-03-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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