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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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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執全字第9號黃千芳之領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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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8司執全未字第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千芳之領款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全字第9號債權人陳紀帆等與債務人黃千芳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未股書記官謝榕芝
 

  • 發布日期:112-03-15
  • 更新日期:112-03-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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