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7000號鄭孟珊(即鄭明金、鄭高環、鄭欽賢之繼承人)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4司執庚字第3700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孟珊(即鄭明金、鄭高環、鄭欽賢之繼承人)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7000號債權人葉清輝等與債務人鄭孟珊(即鄭明金、鄭高環、鄭欽賢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

股       別:庚

  • 發布日期:112-03-08
  • 更新日期:112-03-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