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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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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7378號劉雅慧(LIU,YA-HUI)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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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丑字第9737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雅慧(LIU,YA-HUI)民國112年6月6日下午3時整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7378號債權人劉輔仁等與債務人周景清、劉周雲卿、林周雲英、劉元芳、劉雅慧(LIU,YA-HUI)、劉弼仁間分割共有物(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丑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3-07
  • 更新日期:112-03-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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