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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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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1148號詹素蒨(CHAN, SU-CHIEN)之共有人優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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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荒字第5114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詹素蒨(CHAN, SU-CHIEN)(僅402地號)之共有人優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1148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善豪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荒股書記官
股       別:荒股
 

  • 發布日期:112-03-05
  • 更新日期:112-03-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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