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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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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2788號高麗娟(即高林𤆬治之繼承人,出境)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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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壬字第8278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高麗娟(即高林𤆬治之繼承人,出境)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2788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謝育庭(原名:謝明雄)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本:如附表所示債務人謝育庭(原名:謝明雄)不動產,已訂於民國112年3月21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程序(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下午3時整開標)。台端係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本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02條規定,通知台端知悉。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2-13
  • 更新日期:112-02-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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