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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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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4865號陳言新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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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申字第15486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言新之執行命令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4865號債權人張瑞欣與債務人陳言新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申股書記官  劉穗筠
  • 發布日期:112-02-09
  • 更新日期:112-02-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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