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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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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21229號林劉秀鳳之拍賣通知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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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火字第12122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劉秀鳳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2月1日111北金職一字第31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2年2月22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21229號債權人嘉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劉秀鳳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火股書記官范國豪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2-02-04
  • 更新日期:112-02-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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