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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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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7797號李逸菁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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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智字第10779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逸菁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7797號債權人李逸羣與債務人李逸芳、李逸薇、李逸菁間分割共有物(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智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2-02
  • 更新日期:112-02-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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