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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86418號黃明東(即黃明國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黃字第8641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明東(即黃明國之繼承人)(HUANG,MING-TONG)之拍賣通知及執行命令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86418號債權人力興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明東(即黃明國之繼承人)(HUANG,MING-TONG)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黃股書記官
股 別:黃股
- 發布日期:112-02-01
- 更新日期:112-02-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