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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6475號申玉玲(Shen Yu-lin)、申健生(Shuen,Jian-Shun)、申健群之民事追加被告狀、原證21至24、原證28、民事綜合辯論意旨狀(二)、民事追加被告狀(二)、民事綜合辯論意旨狀(三)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理110年度訴字第647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申玉玲(Shen Yu-lin)、申健生(Shuen,Jian-Shun)、申健群之民事追加被告狀、原證21至24、原證28、民事綜合辯論意旨狀(二)、民事追加被告狀(二)、民事綜合辯論意旨狀(三)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6475號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旨揭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下午2時30分
,在本院第23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湘茹
股 別:理股
- 發布日期:112-01-09
- 更新日期:112-01-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