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2041號曾鳳慶(TSENG, FENG-CHING)之撤銷執行命令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獲字第10204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曾鳳慶(TSENG, FENG-CHING)之撤銷執行命令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2041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曾鳳慶(TSENG, FENG-CHING)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主旨:本院民國111年9月6日北院忠111司執獲字第102041號執行命令,應予撤銷。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獲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2-22
  • 更新日期:111-12-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