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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9757號吳宜杰之附條件扣押命令、併案函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宜杰之附條件扣押命令1件、併案函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9757號債權人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宜杰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黃聖筑
- 發布日期:111-12-15
- 更新日期:111-12-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