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496號被告蔡鳳月、被告鄭伯遜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貞109年度重訴字第49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鳳月、被告鄭伯遜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重訴字第49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蔡鳳月、被告鄭伯遜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怡彣
股 別:貞股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496號
原 告 豐運通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文中
訴訟代理人 周致廷律師
被 告 駱元元
周淑英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周朝陽
被 告 古桂芳即古桂香
黃梅桂即孫黃梅桂
江芬玲
蔡冠成
蔡進成
蔡鳳月
蔡月華
林美娟
陳明進
鄭伯遜
李鄭彩雲
林秀榮
李誠莉
李誠之
許志華即許水長之承受訴訟人
許黃錦即許水長之承受訴訟人
許淑蕙即許水長之承受訴訟人
許志銘即許水長之承受訴訟人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林明正律師
蔡金峰律師
受 告知 人 王婉琪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方孟昭
富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顏麗美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代理人 廖士賢
受 告知 人 魏素敏
林枝源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之附表一,應更正如本裁定附表所示。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判決原本、正本附表一有誤,應予更正。
三、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裕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9 日
書記官 林怡彣
附表一:
編號
項目
地號建號
面積
權利範圍
共有人
應有部分比例
價金分配比例
1
建物
臺北市○○區○○段○○段000○號
(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000號2樓)
197.94
平方公尺
全部
駱元元
458/10000
458/10000
周淑英
602/10000
602/10000
許黃錦
公同共有300/10000
公同共有300/10000
許志華
許志銘
許淑蕙
古桂芳
162/10000
162/10000
黃梅桂
162/10000
162/10000
江芬玲
224/10000
224/10000
蔡冠成
公同共有334/10000
公同共有334/10000
蔡進成
蔡鳳月
蔡月華
林美娟
332/10000
332/10000
陳明進
254/10000
254/10000
鄭伯遜
286/10000
286/10000
李鄭彩雲
512/10000
512/10000
林秀榮
488/10000
488/10000
李誠莉
2072/120000
2072/120000
李誠之
1480/120000
1480/120000
豐運通開發有限公司
5590/10000
5590/10000
2
土地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
169
平方公尺
670/10000
駱元元
29/10000
29/670
周淑英
38/10000
38/670
許黃錦
公同共有
19/10000
公同共有
19/670
許志華
許志銘
許淑蕙
古桂芳
10/10000
10/670
黃梅桂
10/10000
10/670
江芬玲
35/10000
35/670
蔡冠成
公同共有
21/10000
公同共有
21/670
蔡進成
蔡鳳月
蔡月華
林美娟
21/10000
21/670
陳明進
16/10000
16/670
鄭伯遜
18/10000
18/670
李鄭彩雲
32/10000
32/670
林秀榮
30/10000
30/670
李誠莉
126/120000
42/2680
李誠之
90/120000
30/2680
豐運通開發有限公司
373/10000
373/670
3
土地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
214
平方公尺
670/10000
駱元元
29/10000
29/670
周淑英
38/10000
38/670
許黃錦
公同共有
19/10000
公同共有
19/670
許志華
許志銘
許淑蕙
古桂芳
10/10000
10/670
黃梅桂
10/10000
10/670
江芬玲
35/10000
35/670
蔡冠成
公同共有
21/10000
公同共有
21/670
蔡進成
蔡鳳月
蔡明華
林美娟
21/10000
21/670
陳明進
16/10000
16/670
鄭伯遜
18/10000
18/670
李鄭彩雲
32/10000
32/670
林秀榮
30/10000
30/670
李誠莉
126/120000
42/2680
李誠之
90/120000
30/2680
豐運通開發有限公司
373/10000
373/670
- 發布日期:111-12-09
- 更新日期:111-12-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