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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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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4966號李明智(LEE, MING-CHIH)、王永慶、鄭秉宏之一拍單獨通知共有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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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午字第9496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明智(LEE, MING-CHIH)、王永慶、鄭秉宏之一拍單獨通知共有人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4966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劉水抱地政士即王威順之遺產管理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午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2-07
  • 更新日期:111-1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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