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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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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助字第10099號張郁梅LEE,CHAUNG YEE-MEI即張西川兼林麗紅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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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助平字第1009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郁梅LEE,CHAUNG  YEE-MEI即張西川兼林麗紅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助字第10099號債權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郁梅LEE,CHAUNG  YEE-MEI即張西川兼林麗紅之繼承人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平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2-07
  • 更新日期:111-1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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