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勞簡上字第13號NELSON KA WAH TSE、VERA WANG之上訴人民國111年11月30日民事補充上訴理由㈢狀繕本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愛111年度勞簡上字第1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NELSON  KA  WAH  TSE、被上訴人VERA WANG之上訴人民國111年11月30日民事補充上訴理由㈢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勞簡上字第13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上訴人民國111年11月30日民事補充上訴理由㈢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上訴人NELSON  KA  WAH  TSE、VERA WANG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施盈如

股       別:愛股
 

  • 發布日期:111-12-05
  • 更新日期:111-12-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