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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577號俞富家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仁108年度重訴字第57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俞富家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重訴字第577號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俞富家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弘毅
股 別:仁股
- 發布日期:111-11-30
- 更新日期:111-11-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