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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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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8413號黃景宇之執行命令、通知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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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妙字第1184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景宇之執行命令、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8413號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景宇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黃聖筑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妙股
 

  • 發布日期:111-11-28
  • 更新日期:111-11-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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