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2411號陳木城之提存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111)存智字第 2411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存字第2411號提存人陳吳金理等三人與受取權人陳木城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385,535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陳木城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11-25
  • 更新日期:111-11-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