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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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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8325號蘇漢屏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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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0司執平字第2832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漢屏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8325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蘇漢屏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平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1-18
  • 更新日期:111-11-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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