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存字第3309號林麗貞之公函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110)存智字第 3309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智字第3309號提存人林育彥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之中華民國111年11月3日公函乙件,受取權人林麗貞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11-15
  • 更新日期:111-11-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