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484號陳純純之上訴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星110年度訴字第5484號
主旨:公示送達追加原告陳純純之上訴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5484號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依職權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111年10月31日民事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追加原告陳純純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祐均
 

  • 發布日期:111-11-03
  • 更新日期:111-11-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