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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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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取字第1256號Highberger,Kakita,Spencer &Turner MAF Corp代表人K. Hung、一心稅務專利法律師事務所代表人Paul Hsieh之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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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109)取勇字第 1256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9年度取字第1256號取回提存物事件,應送達之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公函,聲請人Highberger,Kakita,Spencer &Turner MAF Corp代表人K. Hung、一心稅務專利法律師事務所代表人Paul Hsieh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1-10-28
  • 更新日期:111-10-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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