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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9035號楊守仁(YANG,SHOU-JEN)之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壬字第3903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守仁(YANG,SHOU-JEN)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9035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楊守仁(YANG,SHOU-JEN)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本:本院定於112年1月10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0-27
- 更新日期:111-10-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