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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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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93728號林麗貞即林賢喜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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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9司執未字第9372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麗貞(LIN, LI-CHEN)即林賢喜之繼承人之限期交出所有權狀及點交房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93728號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麗貞即林賢喜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未股書記官謝榕芝
 

  • 發布日期:111-10-26
  • 更新日期:111-10-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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