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38666號葉青森(葉月里之繼承人)、林正昌(葉月里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9司執佳字第13866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青森(葉月里之繼承人)、林正昌(葉月里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38666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施柳淑娥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佳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0-24
  • 更新日期:111-10-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