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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1701號田懷親之更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德字第8170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田懷親之更正通知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1701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田懷親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德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0-21
- 更新日期:111-10-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