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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家繼訴字第60號蔡琇芳之開庭通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家福111年度家繼訴字第60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琇芳之民事擴張聲明狀繕本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 51 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 151 條及第 152 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1年度家繼訴字第60號分割遺產事件辦理,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上開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蔡琇芳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股 別:福股
書記官 廖素芳
- 發布日期:111-10-17
- 更新日期:111-10-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