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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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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503號被告柯健數位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秦葉煌之民事補正狀、民事陳報狀、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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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宏111年度訴字第15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柯健數位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秦葉煌之民事補正狀、民事陳報狀、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1503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補正狀、民事陳報狀、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柯健數位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秦葉煌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程省翰
 

  • 發布日期:111-10-13
  • 更新日期:111-10-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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