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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604號余泓緯之民事庭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吉111年度重訴字第60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余泓緯之民事庭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字第604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庭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余泓緯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張惠晴
- 發布日期:111-10-12
- 更新日期:111-10-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